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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经常务会审议通过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7-31   查看次数:

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彭州市通过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于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目录》将彭州市公共资源分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交易四大类,涵盖146个交易项目。这对于彭州市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录》规定,各镇、市级各部门、各国有平台公司应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及目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交易活动。列入《目录》内的交易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目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确保交易行为在“阳光”下操作,避免权力寻租,切实从源头上斩断腐败产生的条件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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