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委编办主任敬斌主持召开第12次室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局)长汇报了2018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敬斌主任指出,上半年编办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二是扎紧制度管理笼子,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制度管理更加周延。三是务实推进责任落实,坚持抓实巡察整改,主动配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敬斌主任强调,上半年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需要正视的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有“撂荒”现象。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致使在接受市委巡察整改中经不起检查、暴露出短板。二是从严教育监管有“偏软”现象。有的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机关制度建设有“空白”现象。机关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制度建设没有结合形势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同步完善,致使难以体现出以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
敬斌主任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新形势下,机关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把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刚性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耕好“责任田”,守住“主阵地”。一是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敢于担当,扛在肩上。二是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必须敢于尽责、抓在手上。三是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刚性责任,必须强化问责、落在实处。(综合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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