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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21   查看次数: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18〕81号),原则同意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崇州市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围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系要求,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崇州市是省政府确定的成都市6个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区(市)县之一。2015年以来,崇州市在成都市委编办的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在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理顺综合执法机构与部门职责关系、创新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尤其是在创新执法方式方面,崇州市充分发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积极探索“互联网+综合执法”新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打造集执法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监督考核、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执法管理系统,助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迈上了新台阶,获得了省、市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成都市委编办将进一步加大对试点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力争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成都样本”。(区县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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