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积极构建“以职能定机构、以机构定职责、以职责定岗位、以岗位定编制”的机构编制科学管理体系,全面摸清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情况,为深化机构改革夯实基础。
一是坚持系统推进。制定评估制度,市委编委研究出台了《事业单位职能运行评估制度》,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设立的事业单位,以5年为周期开展评估,实现评估全覆盖。明确评估时机,申请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事业单位坚持先评估再调整;根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登记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发挥部门作用,按系统或行业集中开展评估,突出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科学设置内容。主要评估4个方面内容:1.职能配置情况。职能职责依据明确,定位清晰,机构编制要素规范;机构依法正确履职,未存在行政职责和生产经营行为,未超出核定范围履职。2.编制和岗位设置情况。职责体系与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有机统一,结构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岗位职责清晰、标准明确。3.人员编制使用情况。人员管理使用规范,无人员不在岗、“借用混岗”等现象。编外人员聘用程序完备,管理使用规范。4.登记管理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法人证章使用规范,相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严格,无涉诉、社会投诉情况。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为使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实施,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制订了职能运行评估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引,统一工作流程,明确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任务分工。评估工作细分制定计划、组建评估组、梳理职责、开展自评、书面核评、实地评估、收集意见、初评反馈、会议认定和通报归档等10个步骤。在实地评估阶段,结合实际设置工作见面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情况汇总和现场反馈等流程。通过规范流程和紧扣细节,力求全面准确了解掌握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机构设置和人员使用等情况。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评估等级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将整改意见及时反馈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实行问题挂销账管理。事业单位依据评估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事项整改;主管部门指导、督促事业单位认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把关审核。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实施对应管理,在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编制动态调整和编外人员聘用等方面予以限制,切实增强评估质效。(事登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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