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以硬件设施标准化、交易服务制度化、监督管理常态化为重点,切实加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一)硬件设施标准化。一是创新交易平台。整合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县本级公共资源实行统一交易、集中监管。二是提升硬件质量。对交易中心场所进行全方位改造,合理划分办公区、服务区和功能区,实现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利民。三是创新监督手段。在交易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交易信息,搭建了视屏监控系统对开标、评标区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着力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四是加强信息管理。对进场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录音、录像和文字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实行集中建档、分项管理,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交易服务制度化。一是建立应进必进机制。将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及农村产权交易、药械采购、公共债券转让等,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集中监管。二是固化工作流程。分类制定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建设工程交易等运行流程,固化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各个环节运行程序,明确交易规则和纪律要求。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在房管、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企业履约诚信档案,把市场主体和交易代理机构纳入诚信记录范围,对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定期进行诚信等级评定。
(三)监督管理常态化。一是细化监管职责。建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分级细化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审计和监察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由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履行行业审批监管和监督执法等职责。二是强化过程监督。严格概预算审核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标前工程造价约束机制;充分运用现场监控、视屏和音频监督、电子化留痕等手段,实时对评标过程进行监控和综合分析,使招投标所有操作可溯、可查,并采取专项检查、个案调查等方式,对中标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拓展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等及时公布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进一步畅了通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金堂县规服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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