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机构编制事项决策的科学性,简阳市委编办三措并举,探索优化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事前评估工作,靶向解决“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三大问题,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实效。
坚持目标导向,解决好“为什么评”的根本问题。一是推动规范管理。加强“关口”前移,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作为机构编制事项提交编委会研究的前置环节,由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防止随意性审核审批,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提供决策依据。全面深入研究论证申请事项,将评估结果作为市委编委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审核、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切实提高机构编制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三是解决现实问题。通过事前评估论证,了解掌握申请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整机构编制配置、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权限,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明确评估内容,解决好“评什么”的关键问题。一是划定评估范围。坚持从实际出发,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职责调整等拟提交上会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纳入评估范围,确保评估的针对性。二是确定评估内容。着眼于申请事项的政策合法合规性、申请必要性、同地区同层级历史比对、管理规范性等评估指标,细化评估内容,逐一论证分析部门(单位)日常管理、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岗编匹配、内部挖潜等情况,确保评估的全面性。三是创新评估思路。依据申请事项实际确定评估内容,定量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合理度评估与可行性评估相并重;制定部门自评报告模板和评估表,罗列所需材料,提升评估的实操性。
细化评估程序,解决好“怎么评”的难点问题。一是做好动议衔接。明确申请事项应当由部门(单位)组织自评,充分动议。申请事项上报之前,应与机构编制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正式报送申请材料。二是分析研判情况。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受理、登记、管理申请材料,并按照科室职责分工进行内部初步审理,了解掌握申请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及申请调整依据。三是组织开展评估。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由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是否纳入审核审批流程的结论,并向申请部门(单位)反馈,强化机构编制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严肃性、权威性。(简阳市委编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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